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,我国2025年将在10个城市启动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。相关部门支持天津等10个试点城市深入开展车网互动、光储充换、智能网联等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,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、“车路云一体化”试点、汽车以旧换新等形成合力,全面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应用。预计到2026年,10座城市新增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25万辆,建设充电桩超过24万个。
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、城市公交、出租(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)、环卫、邮政快递、城市物流配送、机场等领域用车。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于2023年11月在全国15个城市启动,累计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43.4万辆、建设公共充电柱44.7万个。试点期为2024年-2026年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战略部署,推进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深入实施,推动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,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能源局、邮政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。一、推进短途运输、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;二、加快智能有序充电、大功率充电、自动充电、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,加快“光储充放”一体化试点应用;三、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,加强公路沿线、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;四、完善政策支撑体系,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、通行路权、用电优惠、低/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,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。